保衛處
主要職能:負責學院安全保衛工作,處置突發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;負責提出學院安全保衛工作計劃、措施;按照“誰使用、誰管理”“誰管理、誰負責”原則,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;負責校園防火、防盜、防爆炸、防破壞、防詐騙和防竊密等治安防范保障,指導、協調、督促各部門共同做好校園治安綜合治理,預防刑事、治安案件和各種生產事故發生;制定消防工作計劃,審定重點防火部位,制定滅火作戰方案;維護和管理各種消防器材設備;會同各部門組織培訓義務消防隊員,宣傳消防知識,督促有關部門消除火險隱患;協助消防部門組織撲救火災,協助公安部門對火災事故進行查處;負責大型集會、重要外賓來訪以及教學期間、重大節假日、寒暑假值班和敏感期期間安全保衛;及時掌握信息動態,發現和掌握非法組織活動情況、各種鬧事苗頭及違法犯罪線索,適時予以打擊處理;負責對反動信件、標語、反動宣傳品處理;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、非法宗教勢力、民族分裂勢力對學院滲透、煽動和破壞活動,協助國家安全機關、公安機關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;負責校園安全保衛及安保隊伍、門衛工作人員教育管理,負責校園治安巡邏,負責校園交通安全管理;主動與公安、司法部門接洽,做好校園周邊環境治理;負責師生集體戶口和學院暫住人口管理;會同黨委宣傳部做好安全穩定工作,會同學生工作處、團委做好禁毒、學生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;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。